存包柜管理规定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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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给广大读者创造一个优良、舒适的学习环境,方便读者,避免个人物品丢失,维护广大读者的利益,特制定以下规定: 
    1. 读者使用存包柜时需自备锁具(大小与存包柜锁扣相符),并在所用存包柜门上加锁,钥匙自行保管。 
    2. 存包柜是读者在入馆期间临时存放书包及其它用品的地方,不得存放钱款、有价证券、手机、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及食品、饮料。 
    3. 读者自行加锁后,一旦发生物品被盗,责任自负。 
    4. 读者离馆时必须及时取出自己的物品,取下锁具,严禁独自长期占用。 
    5. 图书馆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存包柜进行检查,发现未取锁具者即视为无主锁具,工作人员有权打开柜门,其所存物品将予以没收。